报人口死亡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准备死亡证明材料
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;
公安、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;
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;
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,如火化证明、单位人事部门证明等。
申报死亡登记
城镇户口:由近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,需提供死亡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医院或居委开具的死亡证明、火化证明等。
农村户口: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社区、村(居)委会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,注销户口。
提交申报材料
死亡公民的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;
死亡证明材料;
申请人本人身份证(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)。
审核与办结
户籍派出所受理后进行审核,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,当场办结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。
请注意,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,具体流程和要求请以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