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里发文通常遵循以下流程:
拟稿
由相关部门或人员起草文件初稿。
填写《发文呈批表》,包括拟稿人、部门、标题、附件、主送单位、主题词等信息。
会签
如文件涉及其他部门,需事先与相关会签部门进行会签或核稿。
部门负责人需在公文稿纸的“核稿”栏签字。
审核
行政人员对草稿的体式、内容等进行全面审核。
行政经理审查是否全部履行会签职责,并签字确认。
签发
文件经领导最终审批后,签发人签字确认。
编号
文件签发后要进行编号登记,防止发文混乱。
打印、校对
对签发过的文稿进行打印,并进行三校制度,一校由起草者、二校由核稿人员、三校由部门负责人进行。
用印、登记
在制成的公文上加盖机关公章,并登记公文的特征和办理情况。
分发
建立发文登记簿,严格履行收文人签字手续。
按照程序将公文送有关领导阅知或指示。
归档
收集、分类、鉴定、整理、编目、统计,形成档案。
整个流程需要严格遵守规定,确保文件的合法性、准确性和及时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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