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户口迁移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准备材料
迁移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
迁移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(如果房产在银行抵押,需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复印件)。
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,如父母的退休证明、子女的出生证明等。
提交申请
向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,并提交上述材料。
审核过程
迁入地派出所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,确保材料齐全、真实、有效。
审核通过后,派出所会报分局审批。
办理迁移证
批准后,申请人需及时得知办理结果。
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审批结果开具迁移证。
办理落户手续
持有迁移证和身份证,申请人可以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注意事项
如果原户主死亡、被宣告死亡或失踪,需要直系亲属到派出所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交死亡证明。
如果原户主户口迁出,需要户内成员到派出所填写材料并提供迁出凭证。
如果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,现房屋所有权人需要到派出所填写材料并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文件。
在某些情况下,如“三投靠”(夫妻、父母投靠子女、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)或工作调动人员,可能需要额外的材料。
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,并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操作。